根據教育部官網信息,2020屆高校畢業生規模預計將達到874萬人,同比增加40萬人,再創新高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,把穩就業作為重中之重,推進就業促進工程,抓好高校畢業生、下崗失業人員、農民工、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。圍繞大學生就業問題,出席省兩會的代表委員展開熱議。
加強就業服務(wu),提高(gao)大學生就業質量
“近年來,我國(guo)經(jing)濟運行總體(ti)平(ping)穩,支(zhi)撐了社會對高(gao)校(xiao)畢業(ye)生(sheng)需(xu)求的(de)總體(ti)穩定。不過,目前高(gao)校(xiao)畢業(ye)生(sheng)就(jiu)業(ye)創業(ye)面(mian)(mian)臨(lin)復雜嚴峻的(de)形勢。”省人大代表、正定縣職教中(zhong)心教師王海俠表示,一方(fang)面(mian)(mian),高(gao)校(xiao)畢業(ye)生(sheng)就(jiu)業(ye)總量(liang)壓力不減,另一方(fang)面(mian)(mian),近年來大學(xue)生(sheng)中(zhong)出現的(de)“擇業(ye)難(nan)”“慢(man)就(jiu)業(ye)”等新(xin)問題、新(xin)趨勢,也需(xu)要(yao)關注(zhu)重視。
“破解大(da)學(xue)生‘擇業(ye)難’‘慢(man)就(jiu)業(ye)’等問題,需(xu)要從提高畢業(ye)生的就(jiu)業(ye)質量(liang)入(ru)手(shou)。”王海俠代表認(ren)為,政(zheng)府和學(xue)校(xiao)都(dou)需(xu)要提供更加精(jing)準化的促就(jiu)業(ye)舉(ju)措,包括(kuo)就(jiu)業(ye)管理(li)、就(jiu)業(ye)信(xin)息服務、就(jiu)業(ye)指導等。
“要引導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,提升高等院校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、產業發展要求的匹配度。”省政協委員、河北環境工程學院黨委書記朱立杰認為,在設置專業、使用教材教學改革等方面采取舉措,及時將市場需求、產業要求反映在教學過程中,把專業建在產業鏈上;還要加大學生實訓基地建設力度,提升學生的就業能力。
“解決就業新問題,要充分發揮就業市場對于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的積極作用;開展創業服務,將創業培訓向校園延伸,支持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。”朱立杰委員認為,“要組織分層次、分類別、分行業的校園招聘活動,向畢業生普遍推送政策清單、服務清單、服務機構聯絡清單等。”
“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新問題,還要強化畢業生就業權益保護。”王海俠代表建議,省會及以下城市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、職業院校畢業生、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,精簡落戶憑證,簡化辦理手續;加強招聘領域監管,嚴肅查處“黑中介”、虛假招聘等違法行為,嚴厲打擊以求職、就業、創業為名義的信貸陷阱和傳銷、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。
同(tong)時(shi),一些代表委(wei)員還認(ren)為,高校應當加大個性化就(jiu)業指導和職業規(gui)劃教育的(de)力(li)(li)度(du),同(tong)時(shi)培養同(tong)學們的(de)自我認(ren)知能(neng)力(li)(li)、自我規(gui)劃能(neng)力(li)(li)及社(she)會認(ren)知能(neng)力(li)(li),從而促進畢業生更(geng)加科(ke)學地將自己的(de)興趣、能(neng)力(li)(li)與社(she)會需求有效結合。
制定優惠政策(ce),增強(qiang)基層一線吸引力
近年來,國家積極出臺各種鼓勵基層就業的政策,越來越多的高校畢業生把目光投向基層,就業心態更趨理性、務實。同時,不少畢業生對此心存疑慮。如何讓大學生在基層更有獲得感,能夠下得去、留得住、干得好?
“這需要高校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。”通過多年觀察,省人大代表、邢臺學院學前教育學院教授陳鳳珍發現,凡是高校和地方政府互動良好的地區,基層就業人才的流失率較低。這是因為:一方面在良好互動過程中,學生有了較為充分的渠道了解基層、去基層見習;另一方面在去基層工作后,有利于學校為畢業生提供長期穩定的支持和關懷。
陳鳳珍(zhen)代表還發現,優(you)惠舉措越(yue)(yue)明(ming)確(que)、優(you)惠力(li)度越(yue)(yue)大(da)的(de)地區(qu),基(ji)層(ceng)就業(ye)的(de)情況越(yue)(yue)好,注重長期職(zhi)業(ye)發展的(de)優(you)惠舉措對畢(bi)業(ye)生(sheng)基(ji)層(ceng)就業(ye)的(de)促進作用較大(da)。她建議,各(ge)(ge)級政(zheng)(zheng)府(fu)尤其是地方政(zheng)(zheng)府(fu)應(ying)進一步細化(hua)、明(ming)確(que)基(ji)層(ceng)就業(ye)的(de)各(ge)(ge)項政(zheng)(zheng)策(ce),減少畢(bi)業(ye)生(sheng)對基(ji)層(ceng)就業(ye)不確(que)定(ding)性和(he)(he)風險性的(de)擔憂(you),消除(chu)畢(bi)業(ye)生(sheng)在基(ji)層(ceng)和(he)(he)非基(ji)層(ceng)地區(qu)之間流動(dong)和(he)(he)職(zhi)業(ye)轉換的(de)各(ge)(ge)種制度性障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