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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(第二批)章程
2019/07/31 09:44:39 點擊:
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《政府工作報告》關于全國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,根據教育部《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》(教職成〔201912號)、山東省《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學院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章程。

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(xue)院技術(shu)技能(neng)類單(dan)獨(du)招生工作。山東職業學(xue)院技術(shu)技能(neng)類單(dan)獨(du)招生工作貫徹“公(gong)平競爭(zheng)、公(gong)正選(xuan)拔(ba)、公(gong)開程序,德(de)智體美(mei)勞(lao)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(jia)、擇優錄取”的(de)原則,接受紀(ji)檢監(jian)察部門、新聞媒體、考生及(ji)其家長以及(ji)社會各界的(de)監(jian)督。

一、學院概況

山東職業學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濟南鐵路機械學校,歷經濟南鐵道學院、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等辦學發展時期。201011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,更名為山東職業學院。學院現由山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,是省內獨具鐵路行業背景的高等院校,也是全國百所骨干高職院校之一。20179月,成功獲批首批“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”立項建設單位。

學院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、鐵道車輛與機械工程系、鐵道機車與機電裝備系、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、鐵道信號與信息工程系、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、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、生物工程系、基礎部(思政部)9個系部,29個招生專業。有鐵道機車車輛、鐵道工程技術、電氣化鐵道技術、機電一體化技術4個國家示范專業,電子信息工程技術、機械制造與自動化2個省級示范專業。

建校近70年來,我院緊密依托軌道交通行業,科學定位,培養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,為軌道交通產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。學院發揚“火車頭”精神,擔當職教改革“高鐵”,教學改革、專業建設、招生就業、校企合作、社會服務等多項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職院校前列。學院先后榮獲“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”、“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、“山東省直精神文明單位”等榮譽稱號,近五年共獲得國家級、省級競賽獎勵467項。中央電視臺、中國教育報、人民網等主流媒體多次對學院的辦學成果給予宣傳報道。

學院重視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,擁有良好的實習實訓條件,建有校內實驗實訓室157個,校外實訓實習基地244個,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“電工電子及自動化實訓基地”、省財政支持的“數控技術實訓基地”等重點項目。學院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,可對48個工種獨立開展高級工技能培訓和鑒定,畢業生在獲得畢業證的同時,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,為順利就業、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。

學院傳承“德育化春雨、潤物細無聲”的育人風格,重視傳統文化教育,成立學生科技、文化社團132個,結合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,形成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氛圍,學生綜合素質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。

二(er)、組(zu)織機構

(一(yi))山(shan)東職業學院(yuan)成立以學院(yuan)領導為(wei)組長的(de)招生工作領導小組。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,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(shi)宜。

(二)山東職(zhi)業學(xue)(xue)院招生(sheng)就業處是組織和實(shi)施招生(sheng)及(ji)其(qi)相(xiang)關工作(zuo)的常設(she)機構,具體負(fu)責學(xue)(xue)院普通專科招生(sheng)的日常工作(zuo)。

(三)山東職業(ye)學院紀委(wei)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。

三、招(zhao)生專業和招(zhao)生計劃(hua)(最終招(zhao)生計劃(hua)以山東(dong)省教育主管(guan)部門公布為準)

專(zhuan)業名稱

A

B

C類(lei)

合計

學制(zhi)

學費(/)

計算機(ji)網絡技術(shu)

100

100

 

2-6年(nian)

5000

食品生物技術

55

55

5000

食品營養與檢測

55

55

5000

合計

210

210

四、人(ren)才培養

按照“標準不降、模式多元、學制靈活”原則,創新教學組織形式、教學模式和考核評價模式,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、規格,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,單獨編班、教學、考核,堅持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、在校學習和社區(企業)學習、“送教上門”相結合,鼓勵支持與行業企業聯合開展教學,實施學徒制人才培養、訂單培養等模式,考核以全日制高職相同專業實施的課程標準為依據。探索開展“1+X”證書試點,健全以證代考制度,取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、職業資格證書和行業企業實踐經歷,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。建設山東省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平臺,通過平臺學習的成果可計入學分。

結合學生特點,適應不同生源、不同學習時間、不同學習方式,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,統籌管理,分類指導,并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學生教育管理各項工作;實行彈性學制、彈性學期、彈性學時,學生的學業年限既可以2-3年,也可放寬至3-6年,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,成績合格,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,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,與普通學生畢業證書相同。

五、招生(sheng)范(fan)圍(wei)和報考條件(jian)

(一)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(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)、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;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(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)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,并合格畢業。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,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。

(二)思想政治(zhi)品德和身(shen)體(ti)健康狀(zhuang)況均符合(he)教育部(bu)《普通高等學(xue)校招生工作規(gui)定》。

六、報名時間及方式

(一)報(bao)名時間

報名形式:網上報名+現場確認。

報名時間:考生可填報兩次志愿,第1次為首次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89-11日(每天8:0020:00);第2次為征集志愿,志愿填報時間為912日(8:0020:00)。

現場確認地點及時間:8269:00-15:00,山東職業學院(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)南益館。

網上報(bao)名和現(xian)場確(que)認兩個環節(jie)缺一不可,逾期不予補(bu)報(bao)。

(二)報(bao)名方式

1.網上報名(ming):

1)考生需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志愿平臺(網址://wsbm.sdzk.cn/gzdz/)填報志愿。

2)選擇“12328山東職業學院并填報專業志愿。

3)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“1個學校+1個專業(類)”志愿;征集志愿同時填報院校、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。首次志愿填報結束后,考生根據各試點院校招生章程要求,到首次志愿學校繳納考試費用、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。

4)根據魯價費函〔201695號文件,網上繳納報名費160元(繳費網址://dandanla.cn/zs/info/1027/1400.htm)。網上繳費時間為812-22日(每天8:0020:00

(三(san))信息確(que)認及察看考場

考生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以后,到我院進行信息確認,現場辦理信息確認手續,交驗有關證件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確認本人報名信息及察看考場。現場確認地點: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,山東職業學院,南益館。

現場確認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(只提交復印件,原件備查,復印件以A4紙格式),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。

1.考生本人身份(fen)證原件(有效(xiao)期內臨時(shi)身份(fen)證)或當(dang)地公(gong)安機關出具的帶照(zhao)片身份(fen)證明原件,并交復印件一(yi)(yi)份(fen)(正(zheng)反面復印到同(tong)一(yi)(yi)頁)。

2.獲獎(jiang)情況(kuang)或者其他(ta)特長(chang)的證明資料及復印(yin)件一份。

3.考生二(er)個月以內(nei)三級甲等以上醫(yi)院體(ti)檢報告(參照高(gao)考體(ti)檢標準)。

考生所交材料和報名考試費概(gai)不退還。

七(qi)、考試辦(ban)法及(ji)安排

(一)考(kao)試安排及(ji)考(kao)試科目:

1.準考證領取:8269:00-15:00,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南益館,領取準考證并到考試地點察看考場。

2.考試安排:

考生需到首次志愿學校參加考試,考試時間為827日。

考試時(shi)間

考試科目

考試形式

考(kao)試地點

上午:9:00—10:00

心理素質(zhi)

上機(ji)測(ce)試(shi)

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

上午:10:30—12:00

身體條件、職業(ye)能力傾向、技(ji)術(shu)技(ji)能基礎(chu)

綜合面試

(二(er))考試形式及科目:

1.C類考生(技術技能類考生)免予文化素質考試,只參加學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,總分750分,分心理素質、身體條件、職業能力傾向、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。

2.考(kao)試形式(shi)包括(kuo)上(shang)機(ji)測試和面試。

3.上機測試(shi)包括心理素質測試(shi);綜合(he)面試(shi)考試(shi)由學校依據考生類別及報考專業制定相關規則。

4.考生需要參加(jia)上(shang)機測試(shi)和綜(zong)合面試(shi)兩個(ge)(ge)環(huan)節,缺少任何一個(ge)(ge)環(huan)節,不能參加(jia)錄取。

八、命題與評卷(juan)

(一)組織專門的老(lao)師命題、面試。

(二(er))面試(shi):我院將(jiang)科學合理的制(zhi)定評判標準,加(jia)大信息公(gong)開(kai)及結果公(gong)示力度,確(que)保考(kao)試(shi)評判工作公(gong)正、透明(ming)。

九、錄取

(一(yi))錄(lu)取(qu)原則(ze):根據國(guo)家教育(yu)部和(he)山東(dong)省教育(yu)廳的(de)要求(qiu),實行由(you)學校負責體制,按公平(ping)、公正的(de)原則(ze),擇優錄(lu)取(qu)。

(二)學校按照招生計劃1:1設定錄取分數線,對于線上考生,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。考生的考試成績由上機測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,總成績滿分750分,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(心理素質滿分100),綜合面試成績滿分650分(其中身體條件滿分100分,職業能力傾向滿分150分,技術技能基礎滿分400分)。

(三)如報(bao)考(kao)考(kao)生(sheng)數量不足(zu),為(wei)確保(bao)生(sheng)源質量,經技能技術(shu)類單獨(du)招生(sheng)領導(dao)小組同意,可以(yi)設定最低錄取(qu)分(fen)數線。

(四)考生成(cheng)績(ji)相同的情(qing)(qing)況(kuang)下,綜合面試(shi)成(cheng)績(ji)高者優先錄(lu)取;上機測(ce)試(shi)與綜合面試(shi)成(cheng)績(ji)都(dou)相同的情(qing)(qing)況(kuang)下,報領導小(xiao)組審批同意后(hou),獲(huo)得如(ru)下省市地(di)區獎(jiang)勵的考生優先錄(lu)取:

1.學(xue)習或工作階(jie)段獲(huo)得地市級(ji)以上(shang)榮譽稱號。

2.學習或工作階段獲(huo)得由地市級(ji)及以上教育(yu)主管部門或行業(ye)主管部門組織的(de)科技、發明、創(chuang)新等(deng)大賽(sai)一、二、三等(deng)獎。

3.擁有省級以上(shang)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(de)職(zhi)業技能證書

4.其他學(xue)院(yuan)認可的特(te)長。

(五(wu))錄取數(shu)據(ju)按規定時間(jian)上報山東省(sheng)教(jiao)育(yu)招生考(kao)試院,確(que)保進入高(gao)校學(xue)(xue)生學(xue)(xue)籍信(xin)息庫。

(六)根據教育(yu)部、山東省教育(yu)廳或山東省教育(yu)招(zhao)生(sheng)考試院的要求,在(zai)規定(ding)時(shi)間范圍內(nei)公布考生(sheng)成(cheng)(cheng)績,考生(sheng)可以登(deng)錄山東職(zhi)業(ye)學院網(wang)站查詢(xun)考試成(cheng)(cheng)績。考生(sheng)本人對(dui)成(cheng)(cheng)績如有疑問(wen),可按相關規定(ding)向(xiang)學院提(ti)出成(cheng)(cheng)績復核申(shen)請,逾期不予(yu)受理。

十(shi)、收費(fei)退費(fei)及(ji)資助政(zheng)策

(一)普通專科(高職)學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。

(二)退費按照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98號)有關規定執行。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。

(三)學院學生資助工作堅持幫困助學育人成材相結合的原則,結合學校實際,認真實施綠色通道,獎、助學金,國家助學貸款,勤工助學,學費減、免、緩資助政策,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要渠道,以獎、助學金為重要輔助,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。設立了國家獎學金,勵志獎學金,國家助學金,山東省政府獎學金和優厚的校內獎助學金。建立了融多種形式于一體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,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。

十一(yi)、資格復查(cha)及證書頒(ban)發

(一)新生入學后,學校在三個(ge)月內按照規(gui)定進(jin)行政治、文化、健(jian)康等方面的(de)入學資格復(fu)查(cha),體檢(jian)不(bu)合(he)格的(de),依據上級有關規(gui)定處理。復(fu)查(cha)不(bu)符合(he)錄取條(tiao)件的(de)學生,取消(xiao)入學資格。

(二(er))對在(zai)(zai)報名(ming)和考試(shi)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(xing)為的考生,將報山東(dong)省(sheng)教(jiao)育招生考試(shi)院(yuan),取消(xiao)其入學資格,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(suo)在(zai)(zai)地。

(三)具有學籍的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,考試合格,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,蓋山東職業學院印章。

十二(er)、監督機(ji)制

(一)為保證招(zhao)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,學(xue)校成立由(you)相關職(zhi)能部門(men)、紀檢部門(men)和專(zhuan)職(zhi)教師組(zu)成的專(zhuan)家組(zu),對(dui)考(kao)生進行綜(zong)合考(kao)核(he)。考(kao)核(he)結果,由(you)招(zhao)生就業處(chu)匯總(zong)后(hou)上(shang)報學(xue)校招(zhao)生領導小組(zu)審批,并向社會(hui)公布。

(二)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,參加此次考試,提供材料必須真實。如有作假者,一經查實,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。

十三、違規處理

凡在招(zhao)生(sheng)中(zhong)違規的(de)考生(sheng)及工作人員,按《國家教育考試(shi)違規處理辦(ban)法》相關規定嚴肅處理。考生(sheng)的(de)違規情況將報山東省教育招(zhao)生(sheng)考試(shi)院(yuan),記入高考誠信檔案。

十四、相(xiang)關事宜(yi)

(一)招生(sheng)(sheng)各專(zhuan)業的錄取人數原則(ze)上(shang)不超過公布的招生(sheng)(sheng)計劃數。

(二)體(ti)檢按國(guo)家《普通(tong)高等學(xue)校招生體(ti)檢工(gong)作(zuo)指導意(yi)見》執行(xing)。

(三)招生(sheng)錄取(qu)的考生(sheng)入校(xiao)后進(jin)行體檢和(he)資格復(fu)查,體檢不(bu)合(he)格或資格復(fu)查不(bu)合(he)格者(zhe),按照(zhao)上級有(you)關規定進(jin)行處理。

(四)本章程若(ruo)有與上級有關政(zheng)策不一致之(zhi)處(chu),以上級有關政(zheng)策為準。未盡事宜,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。

十(shi)五、聯系方式(shi)

通信地址:山東職業學院招(zhao)生就業處

郵政編碼:250104

咨詢電話:0531-66772233667722116677218866773226

官方QQ800016365

學院網址:

學院招生信息網//dandanla.cn/zs

十六、乘車路線

考生可到經十路乘坐K301路公交車,在山東職業學院站下車,路南即為山東職業學院(原濟南鐵道職業技術學院)。

聲(sheng)明:

學院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開展考前輔導與報名活動,敬請廣大考生留意。如發現上述問題和線索,請向我院舉報,聯系電話:0531-66773226。學院保留向損害我院聲譽和形象的機構或個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
友情提示:

敬請考生(sheng)隨時關(guan)注我院招生(sheng)信(xin)息(xi)網,所有(you)關(guan)于技術技能類單獨招生(sheng)的信(xin)息(xi)都通過招生(sheng)信(xin)息(xi)網發(fa)布,不再另行通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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